本招标项目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酚醛改性环氧树脂中间漆\各色(招标编号:****) , 招标人为 ****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酚醛改性环氧树脂中间漆\各色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 1 |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1 | 酚醛改性环氧树脂中间漆\各色 | 9500.000 | 千克 |
| 2 | 酚醛改性环氧树脂面漆\各色 | 9500.000 | 千克 |
| 3 | 乙烯基酯玻璃鳞片涂料面漆\各色 | 9000.000 | 千克 |
| 4 | 乙烯基酯玻璃鳞片涂料底漆\各色 | 9000.000 | 千克 |
| 5 | 乙烯基酯封闭底漆\各色 | 2000.000 | 千克 |
| 6 | 乙烯基酯涂料稀释剂 | 2000.000 | 千克 |
| 7 | 酚醛改性环氧树脂底漆\各色 | 2000.000 | 千克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提供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出具的第三方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新投产(自开标之日起倒推3年内)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第三方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可以提供投产验收报告(仅限新投产企业)。标书代写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乙烯基酯漆产品在化工污水处理污水罐有使用业绩。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并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验证信息(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验证后的发票,导入投标文件),若合同无体现污水罐用需提供使用证明。同时,提供由使用单位出具的所供产品使用后5年以上未出现问题的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化工原辅料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3)投标人书面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石化《炼化企业视觉形象工程规定》《中国石化防腐绝热质量提升工程规定》等相关规定(见附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书面承诺:要求包装方式为桶的,需加高强内衬袋,供货方无条件满足,并保证内衬袋与物料不得产生物理和化学反应,不能影响物料品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商提供的乙烯基酯漆****实验室检测数据、质量证明书(包括主要成分、力学性能等)等,且提供整体产品(底基面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能数据。 (7)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承诺产品质保10年。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7月8日10时0分 至 2026年7月15日22时0分 (**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联系人郭飞。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
****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7月1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sinopec.com。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的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郭飞(020-****5043、****@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636,****@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古丽(0759-****601)。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可通过邮箱查收(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箱)或平台查看(在“费用管理-标书费订单”中查看发票开具情况及下载发票)方式获取相应电子发票。如需更换发票,****中心业务员咨询。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进入开标程序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价格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电子标服务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吕志伟 联系人: 郭飞
电 话: 0668-****227 电 话: 020-****5043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