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第二农贸市场屋架屋面消险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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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屋架屋面消险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0

项目概况

****农贸市场屋架屋面消险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务本路79号(**高新园)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4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农贸市场屋架屋面消险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最高限价:619807.57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2026年1月-2026年6月)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6年1月-2026年6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财政局“****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采****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不区分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2026年4月-2026年6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务本路79号(**高新园)3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2026年4月-2026年6月)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市**区务本路79号(**高新园)3楼****招标代理部获取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务本路79号(**高新园)3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24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务本路79号(**高新园)3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集中考察或答疑

本项目按以下第(1)种方式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

(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2)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详见磋商文件。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文件一份(U盘单独密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上元大街229号

联系方式:曹工025-****1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务本路79号(**高新园)3楼

联系方式:025-****6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5-****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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