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谈判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受****委托,就“****2026****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项目编号:****)”进行竞争谈判。本项目于2026年7月10日10时00分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召开采购会议,****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二、谈判结果
1、项目名称:****2026****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响应报价:47800.00元
公示期: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4日
本公示同步在、**招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三、联系方式和异议渠道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一次性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30****1037
四、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簇锦街道**五路166号14栋一单元10层1001号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