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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鲁教办发〔2023〕2号)、《****教育厅关于做****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6〕29号)等文件要求,近日,****成立****委员会和学科组,对《****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2026版)中适合我****小学教辅材料进行了评议,确定了我市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的,****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单位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市闽江路7号府新大厦二期2321室;邮编:266071;电话:0532-****2178;邮箱:jyjjcjyc@qd.****.cn。
附件:2026年**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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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