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40万件汽车配件、15万件日用品注塑件项目 |
**市三江工业功能区丰收路1648号二号厂房一楼 |
**** |
本项目总投资10800万元,租赁**市****公司位于**市三江工业功能区丰收路1648号的二号工业厂房一楼(租赁面积为955.68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破碎机、冷却塔等设备,采用注塑、破碎、机加工、组装、检验等工艺,实施汽车配件、日用品注塑件的生产。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本项目无外排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厂处理。 废气:注塑废气经收集并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噪声: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
| 2 |
年产5000套高精冲床关键部件项目 |
**市三界镇工业功能区 |
嵊****公司 |
投资500万元,租赁嵊****公司位于**市三界镇工业功能区的工业厂房(租赁面积为6600平方米),配置树脂砂生产流水线、中频电炉、抛丸机、车床等生产设备,采用制砂、熔化、浇注、抛丸、精加工等工艺,实施高精冲床关键部件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套高精冲床关键部件。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⑴熔化烟尘:采用“水喷淋+滤筒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⑵造型废气:采用覆膜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⑶砂处理废气和抛丸废气均各自配置覆膜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尾气合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⑷浇注废气: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⑸打磨粉尘:收集后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⑹刷涂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炉渣、废金属料、废砂、废钢丸、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设施以及地面清扫粉尘分类、报废模具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砂轮片、废****公司安全合理处置;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