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医医院金鼎及开发区振华LED屏幕广告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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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振华LED屏幕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26-07-1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振华LED屏幕广告**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核心采购参数

1.投放点位:金鼎商厦户外大屏幕、开发区振华户外大屏幕。

2.播放频次:每日播放120次。

3.播放时长:单次播放15秒。

二、视频素材技术标准

1.素材格式统一为AVI格式。

2.视频精度满足1秒25帧、分辨率720像素以上,画面播放清晰、流畅、无卡顿、无失真。

3.医院宣传科提供的所有播放资料、资质证明真实合法,素材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问题。投标方制作****医院宣传科审核,****审批局审批备案。

三、制作、审批及服务规范

1.医院宣传科需在开播前5个工作日,完整提供播放素材及全部审批资料交由投标方制作、向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2.投标方完成视频制作后,由医院宣传科在开播前7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确认。

3.广告素材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通过后,方可正式上线投放。

4.对内容不合法、资料不齐全的素材,按要求及时补充修改后重新报审。

5.投放期间,医院宣传科可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变更视频内容,投标方提供免费更换一次视频服务。

四、项目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约定双点位、每日120次、单次15秒标准正常播放,无漏播、少播、停播、错播情况。

2.播放画质达标,帧率、分辨率符合技术要求,播放效果稳定清晰。

3.广告播出审批、备案手续齐全,内容合规、流程规范。

4.服务商按合同约定履行免费视频更换服务,响应及时、制作达标。

5.整体投放服务全程规范、保质保量,完全满足宣传工作使用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金鼎商厦大屏幕所有权归****所有;开发区振****开发区香****公司所有且将大屏幕授权给****。根据****提供的授权证明,****开发区广告位进行招租和日常维护。确认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要求,因此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它补充事宜: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文化路1号

联系人:王老师、吕老师

联系方式:0635-****198

****

2026年7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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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中医医院金鼎及开发区振华LED屏幕广告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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