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振华LED屏幕广告**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核心采购参数
1.投放点位:金鼎商厦户外大屏幕、开发区振华户外大屏幕。
2.播放频次:每日播放120次。
3.播放时长:单次播放15秒。
二、视频素材技术标准
1.素材格式统一为AVI格式。
2.视频精度满足1秒25帧、分辨率720像素以上,画面播放清晰、流畅、无卡顿、无失真。
3.医院宣传科提供的所有播放资料、资质证明真实合法,素材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问题。投标方制作****医院宣传科审核,****审批局审批备案。
三、制作、审批及服务规范
1.医院宣传科需在开播前5个工作日,完整提供播放素材及全部审批资料交由投标方制作、向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2.投标方完成视频制作后,由医院宣传科在开播前7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确认。
3.广告素材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通过后,方可正式上线投放。
4.对内容不合法、资料不齐全的素材,按要求及时补充修改后重新报审。
5.投放期间,医院宣传科可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变更视频内容,投标方提供免费更换一次视频服务。
四、项目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约定双点位、每日120次、单次15秒标准正常播放,无漏播、少播、停播、错播情况。
2.播放画质达标,帧率、分辨率符合技术要求,播放效果稳定清晰。
3.广告播出审批、备案手续齐全,内容合规、流程规范。
4.服务商按合同约定履行免费视频更换服务,响应及时、制作达标。
5.整体投放服务全程规范、保质保量,完全满足宣传工作使用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金鼎商厦大屏幕所有权归****所有;开发区振****开发区香****公司所有且将大屏幕授权给****。根据****提供的授权证明,****开发区广告位进行招租和日常维护。确认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要求,因此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它补充事宜: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文化路1号
联系人:王老师、吕老师
联系方式:0635-****198
****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