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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7KG0515H | 建设单位法人:余力文 |
| 宋江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新区) |
| **省****新****开发区)宝石山路6号 |
| **** 年产1500吨高品质有机颜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45-C2645-染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新区) ****开发区(**新区) |
| 经度:121.239167 纬度: 40.909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30 |
| 锦环审函〔202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0MA7KG0515H001V |
| 2024-1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000 |
| 45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7KG0515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2MA0P40RU9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3MAD8GDAX4A | 竣工时间:2026-01-01 |
| 2026-01-05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lnbchb.****.cn/index.php?p=news_show id=156 lanmu=1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永固紫粗品 1500t/a;永固紫精品(也作颜料紫23) 1200t/a | 实际建设情况:永固紫粗品 1500t/a;永固紫精品(也作颜料紫23) 1200t/a |
| 本项目验收阶段粗品生产线主要设备较环评阶段进行了补充完善,但生产能力并未增加;精品生产线主要设备较环评阶段部分设备暂未建设,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验收阶段主要建、构筑物环评阶段对比面积略有调整,其**丁类库房改为五金库,其中环评阶段物料储存仓库建筑面积3086.88m2,实际建设建筑面积3655m2,增大18.4%,考虑到有效储存面积问题,实际原料储存能力远不足30%;****材料部分储存地点和储存量发生变动,合计最大总储存能力增加15.4%,未超过30%;部分储罐规格发生部分变动,但总储存能力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永固紫颜料粗品由咔唑与氯乙烷(或溴乙烷)烷基化后,再经硝化、还原后与四氯苯醌、苯磺酰氯经过催化缩合、闭环反应,然后打浆、滤洗得永固紫颜料粗品。永固紫精品工艺是由永固紫粗品进行精制的过程,主要分为捏合产品工艺、球磨产品工艺以及VRS-1品种工艺三条工艺路线,其中捏合产品和球磨产品工艺过程均为物理变化,不涉及化学反应;VRS-1品种工艺是永固紫粗品与231助剂、助剂100及亚硝酸钠发生重氮化反应,再经过漂洗烘干等过程最终得到永固紫颜料精品。 | 实际建设情况:永固紫颜料粗品由咔唑与氯乙烷(或溴乙烷)烷基化后,再经硝化、还原后与四氯苯醌、苯磺酰氯经过催化缩合、闭环反应,然后打浆、滤洗得永固紫颜料粗品。永固紫精品工艺是由永固紫粗品进行精制的过程,主要分为捏合产品工艺、球磨产品工艺以及VRS-1品种工艺三条工艺路线,其中捏合产品和球磨产品工艺过程均为物理变化,不涉及化学反应;VRS-1品种工艺是永固紫粗品与231助剂、助剂100及亚硝酸钠发生重氮化反应,再经过漂洗烘干等过程最终得到永固紫颜料精品。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排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措施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处理站1座,总设计处理能力2000m3/d,污水处理工程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池—后置A/O—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臭氧氧化”工艺,可以保证本项目产生****处理站****工园区(B****处理厂的接收标准,达标排放; 二、 1、粗品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1)含氯高浓度废气 本项目粗品生产车间经烷基化、硝化、闭环。缩合等生产工序时会排放少量含氯化氢、氯苯、邻二氯苯、氯乙烷、溴乙烷、三乙胺等的高浓度废气,该部分废气经二级碱吸收装置(碱洗塔T1001~1002:φ1600*6200)处理后,尾气汇总至大孔树脂吸附净化系统(共计三个树脂吸附罐,单个树脂吸附罐尺寸:φ3200*3600)处理,再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低浓度废气及车间换气 本项目粗品生产车间部分低浓度废气及车间换气产生的废气,该部分废气经二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装置(碱洗塔T2001~2002/水洗塔T2003:φ2200*6200)处理后,尾气汇总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含氢气废气 本项目粗品生产车间还原废气(G1-7)中含有一定量的氢气,从安全角度考虑,将该股废气经冷凝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空。 2、精品生产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精品生产车间部分低浓度废气及车间换气产生的废气含氯化氢、二乙二醇、正丁醇等的可溶性废气,该部分废气经一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装置(碱洗塔T3001/水洗塔T3002~3003:φ1800*6200)处理后,尾气汇总经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导热油炉废气 本项目燃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产生量减少30%),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4、污水处理站废气 ****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设计规模为20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池—后置A/O—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臭氧氧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中综合均质池、水解酸化池、A/O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全部密封加盖,池体设置集气管线,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洗+活性炭”(活性炭箱X4002:L2400*W1800*H1800)方式处理,处理效率80%以上,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5、危废暂存间废气 本项目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箱X4001:L2400*W1800*H1800)对危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效率70%以上,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6、化验楼废气 本项目化验楼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分析、化验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有机溶剂蒸汽。实验研发过程设有有机试剂回收装置,有机试剂经冷凝回收后全部回用,并且全部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由通风橱收集后由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三、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泵、空压机、制冷机组、冷却塔、各种电机、机泵等,噪声源噪声值为75~90dB(A),产噪设备主要布置于生产车间及设备用房内,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如下: (1)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选用低噪声的循环冷却塔,设备连接部位调整到平衡位置,减少偏心度,合理布局产噪设备; (2)通过隔声屏障、减震等措施来治理。如对真空泵、风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增加减振底座,加装隔声罩,风机出风消声器外对隔声罩进行通风散热,并在隔声罩的进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 (3)将风机、制冷机组、空压机安装于厂房和机房内,对这些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减振措施;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是降低噪声的有效方法之一,要加强对高噪声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级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四、 建设项目精馏釜残、废催化剂、废树脂和活性炭等吸附材料等均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排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措施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处理站1座,总设计处理能力2000m3/d,污水处理工程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池—后置A/O—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臭氧氧化”工艺,可以保证本项目产生****处理站****工园区(B****处理厂的接收标准,达标排放; 二、 ①粗品生产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1)生产工艺废气 本项目粗品生产车间经烷基化、硝化、闭环、缩合等生产工序时会排放少量含氯化氢、氯苯、邻二氯苯、氯乙烷、溴乙烷、三乙胺等的废气,该部分废气经二级碱吸收装置(碱洗塔T1001~1002:φ1600*6200)处理后,尾气汇总至大孔树脂吸附净化系统处理,再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含氢气废气 本项目粗品生产车间还原废气中含有一定量的氢气,从安全角度考虑,将该股废气经冷凝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空。 ②精品生产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1)精品生产车间废气 本项目精品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及车间换气产生的废气含氯化氢、二乙二醇、正丁醇等的可溶性废气,该部分废气经一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尾气汇总经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精品烘干废气 本项目精品生产车间两股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及极少量的非甲烷总烃,该部分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经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6)排放。 ③导热油炉废气 本项目燃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 ****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设计规模为20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池—后置A/O—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臭氧氧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中综合均质池、水解酸化池、A/O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全部密封加盖,池体设置集气管线,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吸收+活性炭吸收”处理后经****公司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⑤危废贮存库废气 本项目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危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⑥化验楼废气 本项目化验楼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分析、化验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有机溶剂蒸汽。实验研发过程设有有机试剂回收装置,有机试剂经冷凝回收后全部回用,并且全部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由通风橱收集后由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三、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泵、空压机、制冷机组、冷却塔、各种电机、机泵等,噪声源噪声值为75~90dB(A),产噪设备主要布置于生产车间及设备用房内,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如下: (1)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选用低噪声的循环冷却塔,设备连接部位调整到平衡位置,减少偏心度,合理布局产噪设备; (2)通过隔声屏障、减震等措施来治理。如对真空泵、风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增加减振底座,加装隔声罩,风机出风消声器外对隔声罩进行通风散热,并在隔声罩的进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 (3)将风机、制冷机组、空压机安装于厂房和机房内,对这些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减振措施;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是降低噪声的有效方法之一,要加强对高噪声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级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四、 建设项目精馏釜残、废催化剂、废树脂和活性炭等吸附材料等均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
| 本项目实施后的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且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新增两个精品烘干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粗品低浓度废气纳入高浓度废气处理系统,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危废间排气筒高度增加;依托,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吸收+活性炭吸收”处理后经过****公司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下水与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水与风险 |
| 中间罐组中间罐减少,围堰相应变小,但厂区事故水计算最大储罐取值为酸碱罐区非中间罐组,故不属于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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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本项****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B****处理厂,最终达标排放至小凌**支。对照《**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和****园区B ****处理厂的纳管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按上述标准中最严格的执行 |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排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措施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处理站1座,总设计处理能力2000m3/d,污水处理工程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池—后置A/O—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臭氧氧化”工艺,可以保证本项目产生****处理站****工园区(B****处理厂的接收标准,达标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和****园区B ****处理厂的纳管标准。 |
| 1 | 废气处理措施 | 运营期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HCl、NOx、氯苯类、VOCs(参照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①粗品生产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1)生产工艺废气 本项目粗品生产车间经烷基化、硝化、闭环、缩合等生产工序时会排放少量含氯化氢、氯苯、邻二氯苯、氯乙烷、溴乙烷、三乙胺等的废气,该部分废气经二级碱吸收装置(碱洗塔T1001~1002:φ1600*6200)处理后,尾气汇总至大孔树脂吸附净化系统处理,再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含氢气废气 本项目粗品生产车间还原废气中含有一定量的氢气,从安全角度考虑,将该股废气经冷凝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空。 ②精品生产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1)精品生产车间废气 本项目精品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及车间换气产生的废气含氯化氢、二乙二醇、正丁醇等的可溶性废气,该部分废气经一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尾气汇总经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精品烘干废气 本项目精品生产车间两股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及极少量的非甲烷总烃,该部分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经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6)排放。 ③导热油炉废气 本项目燃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 ****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设计规模为20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池—后置A/O—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臭氧氧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中综合均质池、水解酸化池、A/O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全部密封加盖,池体设置集气管线,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吸收+活性炭吸收”处理后经****公司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⑤危废贮存库废气 本项目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危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⑥化验楼废气 本项目化验楼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分析、化验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有机溶剂蒸汽。实验研发过程设有有机试剂回收装置,有机试剂经冷凝回收后全部回用,并且全部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由通风橱收集后由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生产车间排气筒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HCl、NOx、氯苯类、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燃气导热油炉各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的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站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化验楼与危废贮存库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 1 | 噪声 |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泵、空压机、制冷机组、冷却塔、各种电机、机泵等,噪声源噪声值为75~90dB(A),产噪设备主要布置于生产车间及设备用房内,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如下: (1)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选用低噪声的循环冷却塔,设备连接部位调整到平衡位置,减少偏心度,合理布局产噪设备; (2)通过隔声屏障、减震等措施来治理。如对真空泵、风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增加减振底座,加装隔声罩,风机出风消声器外对隔声罩进行通风散热,并在隔声罩的进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 (3)将风机、制冷机组、空压机安装于厂房和机房内,对这些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减振措施;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是降低噪声的有效方法之一,要加强对高噪声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级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项目优先选用噪声较低的防爆电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大型电机设置隔音。 |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本项目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控制措施,项目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及地下管道为重点防渗区,均进行防渗处理,各单元防渗工程采用抗渗混凝土;在厂区内及上、下游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监控 | 本项目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控制措施,项目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及地下管道为重点防渗区,均进行防渗处理,各单元防渗工程采用抗渗混凝土;在厂区内及上、下游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监控 |
| 1 |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精馏釜残、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定期回收处置。 |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精馏釜残、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定期回收处置。 |
| 1 | 公司建立处理环境事故的应急时物资储备,包括空气呼吸器、重型防化服、消防器材等。各罐组设置独立的围堰和导流设施,不同物料储罐间均设置独立的防火堤。 本项目建有1座2819m3事故池及2322m3初期雨水池。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企业于2025年4月1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10705-2025-006-M | 公司建立处理环境事故的应急时物资储备,包括空气呼吸器、重型防化服、消防器材等。各罐组设置独立的围堰和导流设施,不同物料储罐间均设置独立的防火堤。 本项目建有1座2819m3事故池及2322m3初期雨水池。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企业于2025年4月1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10705-2025-006-M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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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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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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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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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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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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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