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高邮三垛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高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084MA267J6K8P刘丽
刘欢******市
三垛镇**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深能**三垛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021版本:090-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市 ******市
经度:119.668889 纬度: 32.836667****环境局
2025-12-25
扬环审批〔2025〕02-59号
5250
59****
****1084MA267J6K8P****
****1084MA267J6K8P**森力****公司
****0111MA7HCFAA7F2026-04-01
2026-06-102026-07-08
http://www.****.com/thread-****009-1-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方式建设15MW光伏发电设施,以及配套的开关站(含储能)等设施。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2120.64万千瓦时(根据深能**三垛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算出25年内年平均上网电量及平均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年均可节省燃煤约816吨,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约2145吨。项目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方式建设15MW光伏发电设施,以及配套的开关站(含储能)等设施。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2120.64万千瓦时(根据深能**三垛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算出25年内年平均上网电量及平均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年均可节省燃煤约816吨,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约2145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发电站主体施工及开关站主体施工。****电站主体施工主要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支架、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变基础施工等;开关站主体施工包括开关站内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以及线路敷设等。本项目****发电站主体施工及开关站主体施工。****电站主体施工主要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支架、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变基础施工等;开关站主体施工包括开关站内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以及线路敷设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优化工程设计,注重生态保护。切实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减少地表开挖。施工后须及时平整土地,恢复植被,并对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采取必要的修复和补偿措施。该项目不得涉及生态红线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得选址在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范围内。 2、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倡导绿色施工,文明施工。严格控制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施工废水须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须及时清运,规范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增强使用场所密闭性,合理布局,对重点噪声源采取隔声、吸声、减振、消声措施,确保界外噪声稳定达标。 4、严格按照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固废综合处置率应达到100%。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废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清掏肥田,不外排。生活污水需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用于肥田。鱼塘内水体应定期进行调换,养殖尾水经处理后达到**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相关标准后回用于鱼塘。本项目已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减少地表开挖。施工后及时平整土地,恢复植被,并对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采取必要的修复和补偿措施。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在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范围内。施工期废气:严格控制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固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规范处置,无二次污染。 噪声: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增强使用场所密闭性,合理布局,对重点噪声源采取隔声、吸声、减振、消声措施,根据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界外噪声稳定达标。 固废:固废处理措施依托开关站现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固废综合处置率应达到100%。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废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人员,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清掏肥田,不外排。生活污水需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用于肥田。鱼塘内水体应定期进行调换,养殖尾水经处理后达到**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相关标准后回用于鱼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按照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固废综合处置率应达到100%。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废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处理措施依托开关站现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固废综合处置率应达到100%。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废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