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7月10****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5091。
通讯地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20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二期) | ****开发区星宇路18号(新厂区) | **** | 本项目为重新报批年产20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二期)。在新厂区购置布鲁克纳聚丙烯薄膜全自动生产线、分切机、造粒机等各类生产设备,**2条高端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年产能10万吨。同时对新厂区现有年产20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一期)进行提升改造,通过优化调整原辅料种类及用量,改进产品抗粘连性能,高功能薄膜年产能保持10万吨不变。 |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建立完善的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废水、设备冷却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等须满足接管要求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排放。接管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相****处理厂接管要求。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96-P97。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按照“应收尽收”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导热油炉尾气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具体排放限值详见《报告表》P95-P96。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机电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车间建筑隔声及环评中提出的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完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