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6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技术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善堂镇西什村村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格硕****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①将原有规模为40t/h的燃煤锅炉改建为1台规模为40t/h的生物质锅炉;新增1套多管除尘器。②新增一条烘干生产线,不新增产能。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不新增废水环节,不新增产污量。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为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生物质锅炉产生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新增谷朊粉烘干生产线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项目锅炉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多管除尘+袋式除尘+钠钙双碱法”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次项目排放浓度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生物质锅炉)(DB41/2089-2021)和《**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版)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空压机、粉碎机、风机、泵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加装环保设施运行间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灰、脱硫石膏、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包括废脱硝催化剂。锅炉除尘器收尘灰、烘干段除尘器收尘灰、锅炉灰渣、脱硫石膏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厂家回收;废脱硝催化剂委托给有危****公司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中心2****环境局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392—****588 | 落款日期: | 2026年7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