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除草剂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本采购项目****铁路专用除草剂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铁路专用除草剂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铁路专用除草剂
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5日内完成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货地点:**市**区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应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证件范围覆盖所投除草剂有效成分;
③供应商是代理商或销售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区域,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时,应提供其代理(销售)产品制造商的上述证书复印件。
④所有投标产品须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农药登记证原件扫描件,登记使用范围必须包含非耕地 / 铁路沿线除草;
⑤每款产品附完整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三方质检报告,文件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⑥严禁投标国家禁用、铁路专项黑名单内药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管理部门。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同类物资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急标书代写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加急标书代写
(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8)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集团****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从2026年7月10日9时00分(**时间)至2026年7月13日16时00分(**时间)止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购买采购文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支付完成后将缴费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同时向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 09:30,地点为****(地址:**市**区大桥道52****党校B区一层第一评标室),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加急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地 址:**市**区北环路434号
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0335-****0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桥道52****党校
邮 编:300170
电子邮箱: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3819-801(报名处)
022-****3819/****6123-802(财务)
****银行及账号:
账户:****
账号:030********00112689
开户行:****银行****公司**大桥道支行
税号:****0110MAD4REXL18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加急标书代写
8.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
****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