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白象硅灰石矿有限公司充填系统环境影响评价保护目标信息公示

审批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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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填系统环境影响评价保护目标信息公示

****充填系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对“****充填系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充填系统

2、建设地点:**省长**李家巷镇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规模与内容:本着提前预防,严格安全要求的目的,长******公司投资建设充填系统项目,本项目设计建设充填系统是为满足矿山-33m中段采空区处理需要,充填站充填能力60m3/h,充填系统建设方案的主要包括:原材料运输系统、储存与给料系统、生产水供给系统、供电系统、浆料搅拌制备系统、料浆输送系统、井下充填输送系统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保护目标

本工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物种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地区,不涉及古树名木、国家及地方保护动植物,也不涉及文物保护以及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矿山现有工业场地内进行建设,以项目厂界向外延300m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其他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性质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企业厂界外周边500米大气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的居民点为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水、**等特殊地下水**,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汇总详见下表。

表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坐标

相对方位

相对充填站距离/m

相对厂界距离/mm

规模

执行标准

X

Y

大气环境

青草坞村

786196.940

****795.649

东、南、北、东北

48

15

46户约184人

(GB3095-2026)二级

声环境

青草坞村散户

786211.661

342559.309

南、东北

48

15

2户,约8人

(GB3096-2008)2类

地表水环境

杨家浦港

783488.116

****010.853

西北

3550

3430

小型

(GB3838-2002)Ⅲ类

吕山港

784407.768

****547.830

西南

3470

3430

小型

地下水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水、**等特殊地下水**。

/

土壤环境

占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

(GB36600-2018)

生态环境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珍稀濒危物种等敏感地区,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此外本项目还将实施生态修复,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

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规划环境保护目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粉罐仓粉尘、原料堆存和装卸粉尘、道路运输扬尘、上料粉尘等。

(2)废水:充填膏体泌水、设备清洗废水、充填管道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4)固废:收集粉尘、沉淀污泥、废布袋、废油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填充站粉罐仓自带除尘设施,水泥、粉煤灰呼吸粉尘经各罐体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堆场设于室内,厂房顶部、配料机上料口等产尘位置设置喷淋降尘设施等控制无组织排放;皮带输送机采用封闭输送、搅拌机全封闭式运行,并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通过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道路清扫、对物料加盖篷布或采用封闭式渣土运输车、对车辆进行冲洗、限制车速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

2、废水:本项目充填膏体泌水、充填管道清洗废水经井下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充填站生产用水和厂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地面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设备清洗,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喷洒抑尘水全部自然蒸发。

3、噪声:企业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管路上装消声器或吸声材料等,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场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于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等。根据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周边的噪声影响不大,能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4、固体废物: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地。本项目运营期收集粉尘、沉淀泥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定期收集后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浮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手套、抹布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贮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5、生态:①各种充填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减少对施工区域周围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工程工期,以减少工程建设对周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影响。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周边动物的影响。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项目施工时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晨、昏和正午避免高噪声作业,严格控制夜间施工。③企业做好厂区及周边的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绿化,多种灌木或乔木,通过绿色植物的呼吸作用,改善区域的小气候,净化空气,消除污染,维护环境生态平衡;根据自然**损失补偿和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采取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以消减生态影响程度,减少环境损失,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通过绿化工作,美化环境,同时也降低了所造成的植物生态影响。④加强工程监理工作,从水、声、气、生态等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理、监控。

6、地下水及土壤: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区域,一般防渗区为充填厂房、沉淀池、充填管线,简单防渗区为办公楼、宿舍、库房等。

7、环境风险:危废库等重点区域按照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环境风险意识,制定各项环保制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应急物资;厂区制定风险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本次评价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以及政策规范符合性分析内容,建设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规划环评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可以接受,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24日止。

十、环评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

十一、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张建勇

联系电话:150****6008

联系地址:**省长**李家巷镇青草坞

2、环评机构名称:**爱****公司

联系人:刘竞钰

联系电话:151****0860

联系地址:**市**区沈半路197****中心1122室

3、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2-****511



发布单位:****

2026年7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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