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工作,健全完善全区非遗项目**库,深度挖掘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征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征集覆盖**区全域范围内,所有具备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活态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包含十大类别: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区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 科学价值。 在一定群体中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四)具有体现齐鲁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群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已列入国家、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1.真实性要求:所有征集项目需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非遗项目实际情况,传承谱系清晰、资料详实可查。
2.材料要求:需提交1000字左右项目书面介绍,涵盖项目源流、发展历程、核心特征、文化价值、传承现状、保护规划等核心内容;可配套提交录音、录像、实拍照片等辅助材料。图片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附带文字说明。
3.实物要求:持有相关非遗实物、文物、老物件的,需妥善保管、保持原貌,以备后续核查调研。
202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将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联系人:关春晖
电话:0537-****008
邮箱:****@163.com
本次非遗项目征集面向全社会开放,各行各业、广大市民均可积极参与。我单位将对收集到的所有项目进行专业审核、实地调研、综合评估,对符合标准的优质非遗**,****储备库,有序开展逐级申报、专项保护、活化推广等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助力**非遗文化保护传承与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供 稿:高馨桐
编 辑:张雪纯
审 核:郭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