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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地址: **市**西路 15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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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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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北方****基地设施设备购置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采购用途:北方****基地设施设备购置 | ||||
| 项目实施地点:******校区 | ||||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天 | ||||
| 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7日 | ||||
| 定标日期:2026年07月08日 | ||||
| 开评标地点:****三楼开标三号厅 | ||||
| 分包编号:****1001-3 分包预算:469.61018万元 | ||||
| 废标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
| 废标日期:2026年07月08日 | ||||
| 评委会成员:张翠(组长)、路军艳、胡雅纯、宋春来、李晓宇(采购人代表) | ||||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071 |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 | ||||
| 备注: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88。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