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青财资〔2025〕37号)和《**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对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经****党组**意,本批次报废资产共计30台(件、套、本),资产账面原值合计人民币275640.00元,因数量较多具体资产明细请来函索要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意向竞买人可通过微盘、邮箱等方式自行下载/查阅。成交单位须完成全部资产的清运、回收及处置,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
本次竞价为整体打包处置,成交单位须统一承接全部报废资产,全权负责资产现场清运、回收、合规处置等全部工作,自行承担人工、运输、处置、耗材等一切相关费用,并全程承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现场管理等全部责任,我院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及连带责任。
二、处置要求
(一)具体完成时间按协议(合同)约定。若因公示或我院审批延迟,时限顺延。
(二)须按我院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现场清点、签署确认单),不得挑选或拒收资产。
(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回收、要求降价或变更合同内容。
三、违约责任
成交单位逾期完成(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复后3个月)、违反安全环保规定或擅自拒收资产的,我院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资质要求
(一)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再生**回收、废旧物资处置、报废资产回收等内容。
(二)近3年(截至报价截止之日)内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及《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承诺书》)。
(三)处置资产中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特殊类别,成交单位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处置资质,并按照国家及**省有关环保规定进行合规处置,相关证明文件须在签约前提交我院审核。
(四)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挂靠资质、不允许转包分包,仅接受独立法人单位单独报价。
五、报价及评审
(一)报价地点:********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马明焱 155****8530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三)评审办法: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总报价最高者成交。相同最高价由我院组织二次报价。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经我院确认后签约。我院有权对竞价程序、报价有效性及成交单位的资质合规性进行最终审查确认;如发现程序瑕疵或违规情形(如资质虚假、存在利益关联、报价显失公允、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等),我院有权依法依规不予签约,并按规定顺延或重新组织竞价。
六、成交价款支付
成交总价款(含税及所有费用)根据《**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七、现场踏勘
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可到我院查看,提前联系联系人。现场不集中讲解,提供基本指引。
八、报价文件要求
密封提交,包含:
(一)公开竞价询价函(来函索要);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四)《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承诺书》;
(五)《竞价响应承诺函》(完全响应竞价公告各项要求、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履约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另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各一份。
九、报价无效及竞价取消
(一)未密封、超时、材料不全或资质不符的,报价无效。
(二)有效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本次竞价取消。
(三)本次竞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交资料不予退还,我院不对未成交原因作解释。
十、异议处理
对本公告或竞价过程的异议,须在报价截止前书面提出;对成交结果的异议,须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我院将在收到后3个(结果异议7个)工作日内答复。
十一、其他
(一)提交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公告所有要求。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
致各潜在报价单位:
根据《**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青财资〔2025〕37号)和《**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44号)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院现对以下资产处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本询价文件所载明的全部内容,均为报价单位应遵守的核心要求,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文件所有条款。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及报价明细
本次资产处置项目具体内容、规格及要求如下:
| 序号 |
资产分类及名称 |
数量 |
预计单价 |
暂估总价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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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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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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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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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报价总计(含税 及所有费用):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产处置要求
(一)完成时间:成交单位须在2026年7月25日前完成全部资产的清运、回收及处置工作,不得在办公楼内遗留废弃物品。
(二)处置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环保规定,自行承担运输、搬运、拆解等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
(三)成交单位须按我院要求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不得挑选或拒收清单内资产。
(四)本次处置资产为报废资产,不提供任何保修或售后服务,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回收或要求降价。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回收、废旧物资处置或相关内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图)。
(三)报价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伪造,我院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价事宜
报价提交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马明焱 155****8530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评审办法:最高价成交。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总价最高者,经会议研究通过后成交并签订协议(合同)。
五、现场踏勘
报价单位可于指定时间到我院实地查验处置资产,具体时间提前联系联系人确认。
六、其他约定
一旦提交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单所有要求,认可评审办法及成交规则,接受评审结果。若成交,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及报价承诺,按时、保质完成处置工作;若违反承诺,由成交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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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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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单位 |
****(公章)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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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具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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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踏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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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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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情况 |
经现场实地勘查,我方确认并承诺如下: 本项勘查系我方单位法人代表到现场进行,勘查过程真实有效。我方已对标的资产的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型号、规格、新旧程度、使用性能、损坏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确认。我方同意:标的资产的具体状况以现场踏勘时实物现状为准。 |
| 回收单位意见:签字: |
|
****
资产处置协议
甲方:****
地址:**县沙**镇迎宾路10号
乙方(成交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青财资〔2025〕37号)和《**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等规定,经甲方公开竞价(询价)程序,乙方成交。现就本次资产处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处置资产范围
(一)资产来源:经****党组**意报废的资产。
(二)资产清单:本协议项下处置资产以甲方《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公告》及《公开竞价询价函》所附清单为准。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处置清单》。
(三)资产现状:乙方确认,在参与竞价前已自行或通过现场踏勘方式充分了解处置资产的实物现状。所有资产均按报废资产处置,甲方不提供任何质量、功能或使用价值上的保证。乙方不得以资产破损、无法使用等质量或功能理由拒绝回收、要求降价或变更协议内容。
但若《资产处置清单》所列资产的数量或核心品类与实际交接时存在显著差异(差异率超过5%或核心资产缺失),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价款或相应核减清单。
二、处置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该价款为含税价,包含乙方为完成全部资产清运、回收、处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总价款(含税及所有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依据相关财政管理规定及时、全额上缴国库。
甲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0406465
地址:**县沙**镇迎宾路10号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283********002213
三、处置时限与交接要求
(一)完成时限:乙方须在2026年7月25日前,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资产的清运、回收及处置工作,并将现场清理干净,不得在办公楼内遗留任何废弃物品。
(二)交接手续:乙方在清运资产前,应与甲方工作人员现场逐项清点,共同签署《资产交接确认单》。资产一经交接,其保管、安全及环保责任全部转移至乙方。
(三)清运要求:乙方须按甲方合理要求的时间、顺序及路线进行清运。搬运、拆解、装卸、运输过程中,乙方应确保甲方校园设施及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
(四)时限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接的,本协议约定的完成时限相应顺延。
四、安全与环保责任
(一)乙方承担资产清运、回收、拆解、处置全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
(二)合规处置:
乙方承诺并保证具备处置本协议项下资产(特别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特殊类别)所需的相应专业资质。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再生**回收等法律法规进行合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非法拆解或造成环境污染。
(三)因乙方过错在处置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修复费用、第三方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若该等损失的产生亦有甲方或资产本身的原因,则乙方的赔偿责任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扣减。
五、双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保证对本协议项下资产拥有合法的处置权,处置程序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二)乙方保证:
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
在参与竞价及签订本协议时,不存在任何失信、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资质证明等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在协议履行期间保持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输送不正当利益。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完成本协议第三条约定之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成交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但该项总额不超过成交总价款的10%。
(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逾期完成处置工作超过10日的;
拒绝接收或挑选、拒收《资产清单》内资产的;
要求降价或变更本协议实质性内容的;
违反安全环保规定或因其资质问题导致无法合规处置的。
(三)因乙方根本违约导致协议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成交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就超出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已收取的价款,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后,余款返还乙方。
七、其他约定
(一)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附件: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资产处置清单》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三:《资产交接确认单》
八、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按期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可相应顺延履行期限。若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日,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已支付款项应予以退还(扣除已履行部分的价值)。
九、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