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结合全县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实际工作需求,现在已遴选3****基地的基础上增加1个基地遴选名额,现就有关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有遴选相关要求不变
本次补充遴选全部沿用原通知规定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向所属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审核后****水务局,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水务局遴选确定后,按照统一要求,竖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基地”标牌。
****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基地、农业企业、农****基地****工商局正式注册,基地所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示范基地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5年以上。
3、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蔬菜、水果、粮食基地规模相对连片100亩以上;食用菌采****工厂化生产,年投资20万元以上,生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4、基地示范展示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对优质高效绿色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升级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5、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6、有较强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能力。
****基地的职责
1、****基地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规范使用资金,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明确技术示范目标和服务内容,明确联合的农技推广机构(团队)和技术负责人,试验示范1-3项(次)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形成1个主推技术规程或技术手册。
3、需邀请不少于15个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推广机构(技术团队)和技术负责人指导服务不少于6次,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确保农业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
****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农业农村厅方案要求实施,****水务局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范围主要用于种子(苗)、农药、肥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二、补充申报时间**
现补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标书代写
联系人:曹瑞华 电 话:0351-****392
现场报名地址:****党校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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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