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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2025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阶段)检验检测 | ||
| 2023-2025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阶段)检验检测 | ||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公司 | |
| 2026-07-10 | ||
| 工程建设检测合同 | ||
| ****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70017 | |
| ****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7MA53N6NB7B | |
| 沈林童 | 合同金额****469.36 | |
| **** | 合同单位**** | |
| 1 | 合同签署时间2026-05-15 | |
| 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验收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级标准 | ||
|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测、原材料检测等,具体检验检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正式检测报告份数为一式6份。 (二)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验检测方案,并确保检验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验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三)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配合完成检验检测项目属地监督部门备案工作。根据建设单位需要,参加项目实施期间与检验检测相关的会议,对项目检验检测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意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和备案工作费用。 (四)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须按要求办理变更申报和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室内试验、现场检测等项目部分检测类别或个别参数超过中标人资质范围,需提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按相关收费标准及中标下浮率计算,结算时增加的《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内《工程量清单》一并送财政部门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定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