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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0
| 项目名称 | ****主要涉及销售II类射线装置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办事处华泰玉景台写字楼2213号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105.2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宏 |
| 联系人 | 王小宏 | 联系电话 | 159****374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涉及销售II类射线装置项目,不涉及贮存或设备安装调试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无自有放射工作场所,不开展射线装置通电调试、演示等产生电离辐射的操作;不涉及放射源贮存或设备调试;射线装置全新采购后直接销往已依法取得****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落实后续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我单位配套落实以下辐射环保管理措施:建立射线装置购销台账,完整留存设备出厂资料、收货及销售流向记录,实现装置全流程溯源;安排专人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掌握射线装置基础辐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射线装置转运交接管理,确保交付过程规范,****医疗机构依法履行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制定辐射相关应急管理预案,若发生设备遗失、泄漏类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本项目运营阶段不存在电离辐射污染物排放。 | ||
| 承诺:**** 王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