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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渔政〔2026〕5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市渔溪镇东部片区B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郎官路,西至隆塔路,南至隆华路,北至虞溪路,涉及渔溪镇350181-37-B一个基本单元。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总体布局等规划内容。将规划****中心,渔溪镇综合服务配套区,集居住、商贸和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化城镇新区。
三、《控规》是渔溪镇东部片区B单元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四、《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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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