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S-2026-29)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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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S-2026-29)
2026-07-10 18:12:17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6-06-11至2026-07-01 拍卖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市**区金利镇汽配园金甲路地段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533389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961

受让单位:

****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公顷)

一类工业用地

0.533389

土地使用条件:

拍卖成交后以“净地”出让,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

备注:

1、规划使用和设计的要求具体按照****于2026年4月17日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肇自然资高宗字第(2026)106号]执行。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的出让价款。3、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为定金(如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20%,保证金金额转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让价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若定金未申请转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的,将视为未缴清出让价款并计缴违约金)。4、竞得人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公示期: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需在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街道府前大街1-1号

邮政编码:526100

联系电话:0758-****268

联 系 人:何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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