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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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S-2026-29)
2026-07-10 18:12:17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6-06-11至2026-07-01 拍卖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市**区金利镇汽配园金甲路地段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0.533389 | 出让年限: | 50 | | 成交价(万元): | 961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公顷) | | 一类工业用地 | 0.533389 | | 土地使用条件: | 拍卖成交后以“净地”出让,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 | 备注: | 1、规划使用和设计的要求具体按照****于2026年4月17日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肇自然资高宗字第(2026)106号]执行。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的出让价款。3、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为定金(如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20%,保证金金额转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让价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若定金未申请转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的,将视为未缴清出让价款并计缴违约金)。4、竞得人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二、公示期: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需在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街道府前大街1-1号 邮政编码:526100 联系电话:0758-****268 联 系 人: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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