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076703 | 建设单位法人:张新臣 |
| 黎志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市**县廉州镇**村(**沪****公司厂区内103室) |
| ****县刘屋**石英砂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40-**及其他非金属矿米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99-B1099-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壮族自治区 **市 **县 石湾镇钦廉石湾分场大鹿岭工区一带 |
| 经度:109.023830 纬度: 21.722250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6-25 |
| 北审批准〔2019〕42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5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07670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607670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5P39XF28 | 竣工时间:2026-0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178qGyB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本次环保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调查范围为项目(一期一阶段)的第3区块4采区(西面)建设内容,其余采区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开采石英砂矿670万t | 实际建设情况:年开采石英砂矿670万t |
| 本次环保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调查范围为项目(一期一阶段)的第3区块4采区(西面)建设内容,其余采区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挖掘机、采砂船 | 实际建设情况:挖掘机 |
| 本次环保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调查范围为项目(一期一阶段)的第3区块4采区(西面)建设内容,其余采区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开采区表土剥离、挖掘装车、运输扬尘等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措施。同时对临时排土场扬尘进行洒水降尘、设置抑尘网。通过采用清洁能源以及先进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修,确保项目机械燃油废气达标排放进入外环境中进行无组织扩散。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在开采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防止外围雨水汇入,避免淋溶水和初期雨水量增大,将开采区外的雨水引至低洼处排放,开采区内的雨水可汇流到沉淀池或采坑内。 (2)临时排土场四周设置排水沟,在地势较低一侧设置拦渣坝,排水沟收集临时排土场产生的淋溶水送至设置的沉淀池内进行处理,澄清后可回用于临时排土场的洒水降尘。 (3)项目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浇灌。洗车废水以及机修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回用于洗车过程,不外排。 (4)采砂船油箱采用双层防护油箱,并且开采区内配备足够高效的吸油材料。建设单位安排专人定期对油箱检查维护,每天下班后对采砂船开采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无漏油现象。如发现有柴油泄露现象,及时对泄露柴油区域进行围挡,将泄漏的柴油等围挡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相应的吸附材料对柴油类进行吸附清除。吸油后的材料经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开采区下游地下水监测,避免地下水水质受到污染。如若发现下游水井水质受污染,建设单位应该暂时停止开采,并及时出资为受影响的人群另提供安全的生活饮用水水源。 (6)项目开采过程中,应该密切监控采区周边林地、耕作地的植被和农作物的生成情况,如若发现水位下降对植被和农作物造成不利影响,项目业主及时完善农灌渠等措施,保证农业生 产用水。 (7)如若发现地下水水位发生大的降幅,及时出资为受影响的村民接引自来水,保证村民生活用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对挖掘机、采砂船应该注意机器的保养,集堆、铲装时不要把石料举起太高,轻装轻放,尽量减少在铲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运输经过沿途居民点时,应尽量减少鸣笛。尽量减少夜间、休息时间运输,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村民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对临时排土场进行防渗处理,设置拦渣坝,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在截水沟末端连接沉淀池,淋溶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自身堆场降尘洒水。规范废土石堆放,定期临时对排土场洒水增湿,可有效控制堆场扬尘。 (2)项目机械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在机修车间设置危险暂存区,将废机油等统一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区内,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开采区表土剥离、挖掘装车、运输扬尘等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措施;对临时排土场扬尘进行洒水降尘;通过采用清洁能源以及先进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修,确保项目机械燃油废气达标排放进入外环境中进行无组织扩散。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在开采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防止外围雨水汇入,开采区内的雨水汇流到沉淀池或采坑内。 (2)排土场四周设置排水沟,设置拦渣坝,排水沟收集临时排土场产生的淋溶水送至设置的沉淀池内进行处理,回用于生产。 (3)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的浇灌施肥,不外排。洗车废水以及机修废水经过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回用于洗车过程,不外排。 (4)加强开采区下游地下水监测,避免地下水水质受到污染。如若发现下游水井水质受污染,暂时停止开采,并及时出资为受影响的人群另提供安全的生活饮用水水源。 (5)项目开采过程中,密切监控采区周边林地、耕作地的植被和农作物的生成情况,如若发现水位下降对植被和农作物造成不利影响,及时完善农灌渠等措施,保证农业生产用水。 (6)如若发现地下水水位发生大的降幅,及时出资为受影响的村民接引自来水,保证村民生活用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对挖掘机维护保养,集堆、铲装时不要把石料举起太高,轻装轻放,尽量减少在铲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不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机动车辆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运输经过沿途居民点时,应尽量减少鸣笛。尽量减少夜间、休息时间运输,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村民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排土场设置拦渣坝,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在截水沟末端连接沉淀池,淋溶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自身堆场降尘洒水。规范废土石堆放,定期临时对排土场洒水增湿,可有效控制堆场扬尘。 (2)项目机械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在机修车间设置危险暂存区,将废机油等统一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区内,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本次环保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调查范围为项目(一期一阶段)的第3区块4采区(西面)建设内容,其余采区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不得随意破坏开采设计范围外的植被,开采过程中对废气粉尘进行洒水降尘,降低粉尘对周边植被的影响;初期雨水和淋溶水等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减轻废水对植被的影响。在开采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开采后期采坑内积水时,采坑边坡采取防水措施,防止边坡溃塌导致采坑内积水外 泄进入到**周边低洼处的地表水溪沟内。 (2)临时排土场周围设置截水沟、拦渣坝,防止废土石被雨水冲刷,同时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产生。项目开采过程中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回填,减少废土石和剥离土等长时间停 留在临时排土场内,规范化管理临时排土场。 (3)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对矿石洒水并加盖篷布,确保运输过程中将对两侧植被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对运输道路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减轻运输时道路扬尘的产生,减轻道路两侧植 被的影响。 (4)项目闭矿后,根据本项目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要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措施,根据生态恢复的基本原则,对开采区、临时排土场进行生态恢复,选择适当的植被品种,按照相应的生态恢复治理工艺进行生态恢复。 (5)项目为石英石矿开采项目,存在边坡垮塌的风险,须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不随意破坏开采设计范围外的植被,开采过程中对废气粉尘进行洒水降尘,降低粉尘对周边植被的影响;初期雨水和淋溶水等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减轻废水对植被的影响。在开采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开采后期采坑内积水时,采坑边坡采取防水措施,防止边坡溃塌导致采坑内积水外泄进入到**周边低洼处的地表水溪沟内。 (2)临时排土场周围设置截水沟、拦渣坝,防止废土石被雨水冲刷,同时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产生。项目开采过程中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回填,减少废土石和剥离土等长时间停留在临时排土场内,规范化管理临时排土场。 (3)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对矿石洒水并加盖篷布,确保运输过程中将对两侧植被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对运输道路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减轻运输时道路扬尘的产生,减轻道路两侧植被的影响。 (4)项目闭矿后,根据本项目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要求及时开展生态恢复措施,根据生态恢复的基本原则,对开采区、临时排土场进行生态恢复,选择适当的植被品种,按照相应的生态恢复治理工艺进行生态恢复。 (5)项目已编制应急预案,备案号:450501-2025-137-L。 |
| 本次环保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调查范围为项目(一期一阶段)的第3区块4采区(西面)建设内容,其余采区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开采区截排水沟 | / | 在开采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防止外围雨水汇入,开采区内的雨水汇流到沉淀池或采坑内 | / | |
| 2 | 排土场排水沟 | / | 排土场四周设置排水沟,设置拦渣坝,排水沟收集临时排土场产生的淋溶水送至设置的沉淀池内进行处理,回用于生产 | / | |
| 3 | 化粪池 | /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的浇灌施肥,不外排 | / | |
| 4 | 沉淀池 | / | 洗车废水以及机修废水经过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回用于洗车过程,不外排 | / |
| 1 | 洒水车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对开采区表土剥离、挖掘装车、运输扬尘等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措施 | 已监测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已检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