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无害化处置项目

审批
山东-滨州-博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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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625MA3CF1JJ4C燕锡尧
胡树旗**省**市**县
**省******开发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一般固废无害化处置项目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省**市**县 **省******开发区****厂区内
经度:118.232810 纬度: 37.187630****环境局
2026-03-06
滨环审〔2026〕20号****
2019-12-2390
59****
****1625MA3CF1JJ4C****
****1625MA3CF1JJ4C****公司,泉鑫检测****公司
****0102MA3C0WKF01,****0100MAD2YC4D2U2026-05-01
2026-06-082026-07-06
https://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一般固废处置规模为2000吨/年新增一般固废处置规模为2000吨/年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般固废处置规模为2000吨/年一般固废处置规模为2000吨/年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50t/d回转窑焚烧系统,均由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热能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部分组成。焚烧工艺采用:回转窑+二燃室+余热锅炉+SNCR脱硝+烟气急冷+文丘里反应器(喷射活性炭和石灰粉)+布袋除尘+SCR脱硝+碱洗脱酸+湿电除尘+烟囱排放。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50t/d回转窑焚烧系统,均由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热能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部分组成。焚烧工艺采用:回转窑+二燃室+余热锅炉+SNCR脱硝+烟气急冷+文丘里反应器(喷射活性炭和石灰粉)+布袋除尘+SCR脱硝+碱洗脱酸+湿电除尘+烟囱排放。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回转窑焚烧烟气经“高温脱氮(SNCR脱硝)+烟气急冷+文丘里反应器+布袋除尘+SCR脱硝+碱洗脱酸+湿电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60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氨逃逸浓度参考《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技术规范》(HJ 2053-2018)中SNCR/SCR 联合脱硝氨逃逸浓度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表1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要求。 **废转运间废气经“碱液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表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要求;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现有项目废水严格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填埋场渗滤液经预处理后进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其他废水经管道过滤器后至急冷水箱,喷入急冷塔用于烟气降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和生产废水产生。 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急冷塔改造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新增固废主要为飞灰、炉渣,收集后送至固化车间处理后进行填埋。回转窑焚烧烟气经“高温脱氮(SNCR脱硝)+烟气急冷+文丘里反应器+布袋除尘+SCR脱硝+碱洗脱酸+湿电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60m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氨逃逸浓度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技术规范》(HJ 2053-2018)中SNCR/SCR 联合脱硝氨逃逸浓度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表1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要求。 **废转运间废气经“碱液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表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要求;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现有项目废水严格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填埋场渗滤液经预处理后进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其他废水经管道过滤器后至急冷水箱,喷入急冷塔用于烟气降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和生产废水产生。 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急冷塔改造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已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新增固废主要为飞灰、炉渣,收集后送至固化车间处理后进行填埋。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要针对危险单元建立有效的监控和预警机制,能够确保及时发现事故,并快速做出应急救援措施,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发生事故状况下,事故废水紧急排入事故水池,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已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定期演练,企业针对危险单元建立了有效的监控和预警机制,能够确保及时发现事故,并快速做出应急救援措施,已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厂区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发生事故状况下,事故废水紧急排入事故水池,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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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22 0 0.826 0 0.22 -0.606 /
7.081 4.11 0 7.081 0 4.11 -2.971 /
2.628 0.715 0 1.526 0 1.817 -0.811 /
4.718 0.849 0 1.438 0 4.129 -0.58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高温脱氮(SNCR脱硝)+烟气急冷+文丘里反应器+布袋除尘+SCR脱硝+碱洗脱酸+湿电除尘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技术规范》(HJ 2053-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高温脱氮(SNCR脱硝)+烟气急冷+文丘里反应器+布袋除尘+SCR脱硝+碱洗脱酸+湿电除尘 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氨逃逸最大排放浓度为1.29mg/m3,能够满足参考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技术规范》(HJ 2053-2018)中SNCR/SCR 联合脱硝氨的逃逸浓度的要求(3.8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21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的Ⅱ时段标准限值(60mg/m3);氯化氢小时最大排放浓度为1.67mg/m3、氯化氢日均最大排放浓度为2.52mg/m3、氟化氢小时最大排放浓度为1.11mg/m3、CO小时最大排放浓度<3mg/m3、CO日均最大排放浓度12.59mg/m3、汞最大排放浓度为1.53×10-4mg/m3、铅最大排放浓度为8.63μg/m3、砷最大排放浓度为7.02μg/m3、铬最大排放浓度为23.8μg/m3、锡+锑+铜+锰+镍+钴最大排放浓度为18μg/m3、二噁英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3ng/m3,镉、铊未检出,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标准要求(氯化氢小时浓度60mg/m3、氯化氢日均浓度50mg/m3、氟化氢小时浓度4.0mg/m3、CO 小时浓度100mg/m3、CO 日均浓度80mg/m3、汞0.05mg/m3、铊0.05mg/m3、镉0.05mg/m3、铅0.5mg/m3、砷0.5mg/m3、铬0.5mg/m3、锡+锑+铜+锰+镍+钴2.0mg/m3、二噁英类0.5ngTEQ/Nm3)。
2 碱液洗涤+活性炭吸附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碱液洗涤+活性炭吸附 根据验收数据可知,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89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的Ⅱ时段标准限值(60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41mg/m3、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115mg/m3、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1.14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苯12mg/m3、甲苯40mg/m3、二甲苯70mg/m3);氨最大排放速率0.018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2.41×10-3kg/h、臭气浓度最大199(无量纲),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氨14kg/h、硫化氢0.9kg/h、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
3 厂界无组织,采取封闭、焚烧、集中收集集中治理等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厂界无组织,采取封闭、焚烧、集中收集集中治理等措施 本项目厂界氯化氢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025mg/m3、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287mg/m3、氟化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0013mg/m3、氨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11mg/m3、硫化氢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006mg/m3、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3(无量纲)、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32mg/m3、苯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0024mg/m3、甲苯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0382mg/m3、二甲苯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0654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采用密闭厂房,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低噪声设备,采用密闭厂房,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51.6~59.0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4.4~47.9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固废贮存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固废贮存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新增固废主要为飞灰、炉渣,收集后送至固化车间处理后进行填埋。 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已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新增固废主要为飞灰、炉渣,收集后送至固化车间处理后进行填埋。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要针对危险单元建立有效的监控和预警机制,能够确保及时发现事故,并快速做出应急救援措施,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发生事故状况下,事故废水紧急排入事故水池,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已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定期演练,企业针对危险单元建立了有效的监控和预警机制,能够确保及时发现事故,并快速做出应急救援措施,已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厂区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发生事故状况下,事故废水紧急排入事故水池,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1.65万t/a,建有一条50t/d回转窑焚烧系统依托现有1.65万t/a,建有一条50t/d回转窑焚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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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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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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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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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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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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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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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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