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6年**区大气攻坚技术支持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年**区大气攻坚技术支持项目
3.项目预算:69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4.项目内容: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新标落地,《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自8月15日**生态日施行,大气污染治理正式迈入法治化、精准化的新阶段。必须紧扣法典实施节点,以更高标准补齐技术弱项,确保在大气攻坚纵深推进中,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管理效能与法治标准的全面衔接,现对“2026年**区大气攻坚技术支持项目”进行采购。
5.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六个月若无上述证明材料的可不提供);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情见文件第六章目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文件获取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dayou2015@vip.****.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发送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21日14点00分-14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江东北路95号3楼候标室。
2.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1日14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江东北路95号3楼评标室。
3.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报价表、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2)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环境局官网”(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勘查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标书代写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王主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3017
办公地址:**市**区尧化门街189号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祝工
联系电话:025-****6310
联系传真:025-****6334
办公地址:**市**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环境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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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