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场改扩建工程T3航站楼施工总承包暂估价项目(厨房设施(厨房灭火设施))采购及安装澄清公告 | ||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6-07-10 | |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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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集团对**机场改扩建工程T3航站楼施工总承包暂估价项目(厨房设施(厨房灭火设施))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公告“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厨房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修改为“2.2本项目为厨房设备的集成采购,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采购相关设备及材料,投标人须取得电磁炉具制造商、制冷设备制造商、厨房灭火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投标人属于对应设备制造商的,无需提供)”。 2、因本项目属于设备集成采购,删除招标公告中“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1.1.2:“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一般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开标前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其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有资格条件要求。2.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3.资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时,应当听取该投标人的说明。”修改为“根据交易系统功能要求,本项目资格评审由招标人根据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2026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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