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2026年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缴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区****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3日11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缴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采购需求:主要提供非执法类办税缴费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地点:****。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纳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近段时间(指2026年1月以来)内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3****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足一年的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提供相关资料)。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方式:1.线下报名成功后现场获取 2.线上获取(****@qq.com)(需按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11点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3日11点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以下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4.网上信用记录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结果如显示无供应商信息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人民东路11号。
联系人:赵**。
联系方式:182****361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地区****区迎宾路金枫雅苑三号商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0906-****777。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爱玲。
联系方式:132****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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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