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梅国贸易非油品项目入围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供应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为至2027年6月30日。
现变更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供应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为贰年。
2、原采购文件中
(六)质量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为最近的保质时间,至少在货物本身保质期的5/6以内,货物本身质保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并保证货物安全。
现变更为:
(六)质量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为最近的保质时间,至少在货物本身保质期的3/4以内,货物本身质保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并保证货物安全。
3、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公司****公司账户转入标书代写****大余分公司 (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140********006349),(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品目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公司****公司账户转入********公司 (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140********006349),(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品目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标书代写
注:因赣****银行及金融机构等电子保函,****银行转账,****公司。
4、原采购文件中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固定金额陆万元(¥60000.00),由采购人(账户名称:**省****公司,账号:285********80003026,开户银行名称:****公司**支行)收取,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现变更为: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固定金额陆万元(¥60000.00),履约保证金应当采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5、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0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开启时间:2026年7月23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2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提交/开启时间:2026年7月28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采集表。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工业园****集团综合楼
联系方式:0797-****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雅苑一楼
联系方式:191****2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191****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