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设备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计量设备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6-07-10】

本项目采购人为****(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计量设备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及的相关部分参照执行,最终按****采购内控制度解释并管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计量设备检测服务

26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二)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yongchuanweb/)查看并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7月10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26年7月10日至26年7月16日。

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转账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至如下账户并在附言中注明“计量设备检测服务项目报名费”,并把报名费缴款回执单交至采购科段老师处(可发送电子回执单)。

户名:****;

账号:500********050225160-0001;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心****中心(**市**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17日**时间14:00——**时间14:30标书代写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7月17日**时间14:30

(八)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密封完整。未报名成功、未按要求制作、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或是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yong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比 选 人:****

联 系 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59****3899

地 址:**市**区汇龙大道375号

(二)平台服务机构:****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23-****6834

地 址:**市**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