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高校部操舞类比赛健美操竞技地板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广场6幢1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2026年高校部操舞类比赛健美操竞技地板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联玲(组长)、 高慧敏、王德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及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大泽园小区7号楼二单元304室,联系方式:李工,139****7441;质疑人对回复不满意的,可在质疑回复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国资处提出书面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址:**市****教育园区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耿老师
电话:0557-****997
2、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大泽园小区7号楼二单元304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9****7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9****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