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日照-五莲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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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574740G/2026-026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分局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7-10 发布日期: 2026-07-10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2026年7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6年7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7-1016: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中心2楼1号窗口

联系电话:0633-****316

电子邮箱:****@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类别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1

环保设备及环保材料制造项目

**省**市******工业园汉福路东50米

中凯(日****公司

******公司

报告表

该项目位于**省**市******工业园汉福路东50米,项目代码为****,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因建设地点发生变动且新增产品,项目属于重大变动。该项目主要建设PNCR高分子生产线三条,新增脱硫/酸剂生产线两条,CFRP电除尘阳极模块生产线一条,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线1条,投产后年产3万吨PNCR脱硝剂、5万吨脱硫/酸剂、5万支CFRP电除尘阳极模块、100台/套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待******处理厂运行后,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混料、制粒、筛分、抛光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的包衣工序废气与经密闭区域微负压收集的缠绕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蓄热式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参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要求。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处理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氨气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项目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NMHC)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厂区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废含油抹布,若未进行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可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LZL(2026)021号)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执行。

2

**凯越农产品改扩建项目

**省**市**县石场乡下万家沟村以南洪莒路以北

**凯****公司

******公司

报告表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石场乡下万家沟村以南洪莒路以北,项目代码为2510-371121-04-01-885790,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性质为改扩建,拆除1条粉皮手工生产线,粉皮、粉条生产均采用自动生产线;同时淘汰1台1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新增1台3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新增低氮燃烧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投产后粉条产品产能由原来500吨/年扩建至1500吨/年;粉皮产品产能由原来200吨/年扩建至1500吨/年,停止生产海带产品。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抽运堆肥,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浓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总排口DW001外排至袁公河,废水排放须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表2中一级标准水质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产生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须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第6.6.1条要求,氨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速率限值要求。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处理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厂区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废含油抹布,若未进行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可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一般固体废物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除尘收尘及废布袋等收集后外售;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LZL(2026)020号)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