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采购交易公告
受****委托,****(以下简称**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采购区级储备小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产地
(一)品种:小麦;数量:2000吨;存放点:********储备库6#仓;最终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
(二)粮源生产年限:2026年产小麦,产地限定**、**、**、**,单个标的仅限单一产地,严禁跨省粮源掺混发运、多品种小麦混合供货;严禁掺杂陈粮、各级储备轮出粮源,严禁新陈互混、品种互混。
(三)若发现故意掺杂使假、转圈粮行为,买方有权直接拒收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交易成交后供货方必须与买方签订《新粮承诺书》,承诺书需完整载明产地信息。
(四)货物如为包装粮,包装物随车统一去皮,包装物不计价、不予返还。
(五)入库基础费用标准:入库费45元/吨,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须在入库前按成交总数量将入库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指定账号,未完成缴费不予安排入库。
(六)计量规则:全部数量以买方库区13.5米、120吨规格地磅计量结果为最终结算基准,卖方可全程派人到场监秤;库区日入库能力200吨。
二、质量要求
(一)基本质量指标
1.符合国家标准《小麦》(GB 1351-2023)三级及以上,储存品质同步满足《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1-2006)标准要求。
2.容重≥750g/L。
3.水分≤12.5%;水分超12.5%部分,每超0.1%按0.13%比例扣量接收;水分>13%整车拒收。
4.杂质总量≤1.0%,矿物质≤0.5%;清杂可入仓,分离杂质随车退还卖方;杂质总量>1.5%整车拒收。
5.不完善粒≤8.0%,超标拒收。色泽气味异常、严重虫粮整车拒收。
6.新陈鉴定按照《现代储粮技术与管理》****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一版)新陈粮鉴定方法中“愈创木酚法”乙法判定,着**到红褐色及以上方认定为合格新粮。
(二)食品安全指标
1.执行标准:《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2.重金属限值:镉含量≤0.08mg/kg,超标拒收;省外小麦铅(Pb)≤0.18mg/kg。
3.真菌毒素限值:呕吐毒素(DON)<8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50μg/kg。
4.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省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执行。
5.包装物要求:所有粮食包装物必须符合食品包装技术规范。
6.整车任一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全部退货,相关全部损失及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三)车辆抽检耗材收费规则
卖方送货合同吨位数/30吨/车(四舍五入取整数)*1.2(四舍五入取整数)车内抽样检验免费,退货率超过20%【超出合同吨位数/30吨/车*1.2(四舍五入取整数)车】每车收取初检耗材及人工费340元。
三、单证及随附资料提供
卖方交货时需签订《新粮承诺书》,《新粮承诺书》需完整载明产地信息。
四、入库期限、地点及运输要求
(一)入库作业时段与期限:仅法定工作日9:00-17:00开展入库作业,节假日、休息日停止入库;入库期限2026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完成全部入库,如入库期限内出现连续高温、限电、雨天过多等不可抗力情况可以**入库期限,最长不超过10天。延期后仍未按期完成的买方有权向**市农交所申请扣除该标的履约保证金,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二)地点:********储备库6#仓,**市**区安德街道**东路170号,距二绕高速出口约5公里。
(三)运输要求:运输方式可选择合规的铁路或公路运输,全程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原粮运输减损技术指导意见》(国粮仓〔2024〕271号);运输车辆需可完整揭开顶棚便于扦样,不得混装其他货物,卖方承担全部运输成本,同时需提供本批次小麦完整货运票据,票据运输起点须为约定产地省内。
五、交货方式:卖方送货到库,买方组织接收。
六、货物验收
(一)入库初检:到库小麦逐车初检,初检项目包含水分、杂质、容重、不完善粒、重金属镉、重金属铅、呕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入库,初检结果仅作为判断是否入库的初步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初检不合格直接整车退货。
(二)最终验收:全部采购数量入库完毕后,由成****改革局委托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整仓质量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最终质量认定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检测合格方可完成整体验收。
(三)数量验收: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卖方可派人监磅。
(四)验收不合格处理:如整仓第三方检测判定质量不合格,买方统一做全批次退货处理,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验收确认:全部入库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通过农交所进行验收结算确认。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保证金处理:买卖双方****交易所相关规定交纳保证金,如无违约情形,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规则退还。
(二)货款支付:
入库进度付款:每入库满500吨,买方通过农交所按对应货物价款的80%支付进度货款。
尾款支付:剩余20%货款于该批货物全部入库完毕、第三方整仓检测合格后,由卖方开具足额合规发票,买方收到合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报告通过农交所进行验收结算确认,付清剩余全部尾款。
(三)结算方式:****交易所统一结算。
联系人:王智,联系电话:189****7881
八、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10:29: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7月16日10:3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九、报名须知
(一)完成**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电子标服务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com/nccq/→统一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11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
注:若卖方发生本公告第十二条约定违约情形,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全额扣除,****交易所统一规则处理。
(三)粮食交易价款
本项目成交后2026年9月10日内,买方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指定账户,****凭《入库确认单》向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十、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18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5元/吨的价阶递减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低报价方为成交方。
十一、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服务费。
十二、违约责任
(一)卖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交付的小麦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全部质量、食品安全、粮源产地要求的。
2.未在本公告约定的入库期限内(含延期)完成全部入库的。
3.提供产地证明、货运票据、《新粮承诺书》等单证不真实、不完整、造假的。
4.故意掺混陈粮、转圈粮、跨产地混装、新陈混粮等掺杂使假行为。
5.其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行为。
(二)卖方违约的,买方有权:
1.通过**农交所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所交易细则相关规定处置,不予退还。
2.要求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另行采购产生的全部价差损失、运输费用、仓储费用、检测费用、退货人工耗材费等。
3.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买方违约的,按照《****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未列明事项按**农交所《****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四、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com/nccq/,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标的清单、质检报告、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28-****3241
联系地点:**市**区郫筒街道德源北路二段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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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