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花水湾镇市政基础设施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花水湾镇市政基础设施整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改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花水湾镇。
2.2建设规模:拟对花水湾镇受损基础设施(含道路、绿化、护栏、管网、路灯等)进行全面修复整治;对约8000㎡的临街建筑外立面进行排危并修复;对道路沿线受损强弱电管线进行序化;对川溪河千佛、**段约2000米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对温唐路沿线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部分市政配套附属设施等。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最终施工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监理单位发放开工令起计算工期。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本项目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报规、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等工作;
2.4.2施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最终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3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文件若涉及专家论证或评审的,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除必须由招标人支付费用外)。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5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标书代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的市政相关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中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EPC中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标书代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中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EPC中的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1日起,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31日09时30分,****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电子标服务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成****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cn、www.****.com)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建设局
联系电话:028-****659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花水湾镇**南街1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匡先生
电 话:028-****02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佳林路120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女士
项目负责人:杨旭茹
电 话:028-****555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