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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万吨阳极铜及10万吨铜杆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阳极铜及10万吨铜杆项目(一期)
地点:****开发区北区(东经117°13′55.13″,北纬28°21′1.79″)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雪静
联系电话:153****72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