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无
我单位拟对 2026年某部医疗设备(第十九包)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某部医疗设备(第十九包)
二、项目概况:
红蓝光治疗仪 数量1台 预算9万元/台
三、技术参数、要求:
★1 基本要求 消炎、镇痛、加速伤口愈合
★2 资质要求 取得NMPA认证
3 参数要求
★3.1 光源材料 半导体固态冷光源(点阵芯片集成式)
3.2 峰值波长 红光:≤650nm 蓝光:≤470nm
3.3 治疗距离下光功率密度 最高光功率密度≥40mW/cm2
3.4 辐照面积 >400cm2
3.5 皮温监测保护功能 可实时检测患者治疗区域皮肤温度,具有皮温检测功能、过温保护功能
3.6 自定义治疗方案 ≥3种
●3.7 能量调节方式 ≥五级能量调节
3.8 照射治疗模式 ≥2种治疗模式
3.9 定时时间 ≥(1-60)min连续可调
★4 配置
主机1台
遮光眼镜1付
★无配套一次性耗材(试剂)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 2026年07月17日
五、反馈渠道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箱方式发送****@q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如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4.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为需求公示,不是报名!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助理、贾助理
办公电话:0710-****615、****617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汪干事
办公电话:0710-****029
移动电话:/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