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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兴公司】关于贵****社区、民生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OKV用电工程监理服务(第三次)澄清与修改公告[1]
发布时间:2026-07-10 15:01:27
各潜在供应商:
贵****社区、民生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OKV用电工程监理服务(第三次)(项目编号:****)有关澄清如下: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中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30%,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70%,所有监理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最终报酬的90%,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按最终报酬一次性付清。中标单位需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施工工期延期时,监理费不予调整。”修改为:“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30%,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70%,所有监理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最终报酬的90%,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按最终报酬一次性付清。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不低于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票税率低于6%时,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税金差价。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发票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任何款项。工程施工工期延期时,监理费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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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