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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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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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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王辛庄镇大辛寨村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征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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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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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PG/0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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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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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区 / 王辛庄镇 / 大辛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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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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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本地农业产业化新型经营主体,补齐区域农产品冷链仓储、初深加工、质量溯源配套短板,提升本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分级加工、包装外销一体化能力,整合村内土地、劳动力**,带动周边农户稳定增收,推动镇域农业集约化、现代化、全链条发展。 依据王辛庄镇的产业发展,大辛寨村拟****交易所公开征集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方,**方应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且业务以冷链仓储、农产品加工为主。项目预计投资总金额为2000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冷链仓储区(农产品预冷、保鲜、冷藏、冷冻、气调储藏、错峰囤货)、农产品加工(初加工车间、果切加工车间、深精加工车间、****中心)、检****中心(快速检测室、常规化检测室)、废弃物处理与环保区(包装废料回收、垃圾分类暂存)、综合办公与服务配套(办公区、会议室、接待室、员工宿舍、食堂、休息室)。(投资建设清单见投资方案) **地块位于王辛庄镇大辛寨村,占地面积约8亩,土地四至:****村委会西侧;南至村民张建军至张**房屋北侧沿线;西至农用地;北至平瑞街,土地规划为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项目**期20年,出让方负责协调项目申报,**方负责筹措资金进行建设、开发及独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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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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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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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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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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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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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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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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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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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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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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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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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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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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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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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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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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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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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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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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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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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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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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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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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周期(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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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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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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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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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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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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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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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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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期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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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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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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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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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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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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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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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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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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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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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00019183
行号:402****01192
备注:****工作局对**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公司规范监管。****公司由**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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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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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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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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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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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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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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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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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方需按照以下标准向出让方支付场院租金共计326万元:
第1年至第5年:租金2万元/亩/年,共计16万元/年,周期总租金80万元;第6年至第10年:以基准年租金16万元为基数,年租金上调2000元,即本租期内年租金为16.2万元/年,周期总租金81万元;第11年至15年:以基准年租金16万元为基数,年租金上调4000元,即本租期内年租金为16.4万元/年,周期总租金82万元;第16年至第20年:以基准年租金16万元为基数,年租金上调6000元,即本租期内年租金为16.6万元/年,周期总租金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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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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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方注册地为王辛庄镇域******社,主营业务为冷链仓储、农产品加工,具备对应经营类目营业执照;
(2)意向**方须提前向王辛庄镇产业科提交项目运营申请、完整商业投资方案,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建设周期、运营模式、用工保障方案,由镇产业科出具书面审核通过证明; (3)**方无不良信用信息,****法院网站查询无尚未执行完毕的被执行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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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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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应遵循的相关要求
(1)**方须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 (2)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方在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项目进行全面了解。 (3)**方应自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及相关方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挂牌交易,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其他 (1)**方应自主开展建设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让方不参与**方经营管理,不提供任何资金投入,不承担运营过程中的亏损和债务。 (2)**方自行负责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全部资金,不得将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获取融资。 (3)未经出让方同意并经民主程序并报经乡镇批准,**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经营,**期间,**方不得将项目整体转让给第三方。 (4)**方保障解决本地劳动力问题,优先解决出让方劳动力。 (5)协议到期终止后,由**方负责建设的基础设施等,**方有权拆除并移走可搬迁资产,不可移动设施(如硬化地面、固定建筑)出让方不再向**方支付补偿费用并无偿归集体所有。 3.项目定位为农产品供应链,用于冷链仓储等相关经营活动,**方需按照产业定位自行运营建设,不得违反《**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市**区王辛庄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的产业定位,项目审批由出让方负责协调申报,**方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 4.**期内的土地租金为不含税费金额,如需出让方提供正式票据,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并由受让方在纳税申报期内代缴。 5.出让方有权对**地块进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性质生产经营的出让方有权要求**方停止生产及经营并加以改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自负。 6. 企业正常运营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不少于140人,接受村委会、乡镇政府用工核查。 7.若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该场地及建筑物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依法要求拆除的,按照届时现行相关政策执行拆除及补偿事宜,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 8.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可立即解除**,并依法追究**方的违约责任:(1)**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资格的;(2)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内,未进行任何投资;(3)**方擅自与第三方开展**的;(4)转让本项目的;(5)未经批准,进行违法建设;(6)逾期12个月未向出让方支付土地租金的;(7)改变项目用途,未开展农产品供应链项目;(8)破坏土地**,破坏生态**环境,改变土地性质的,经通知整改仍不改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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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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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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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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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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