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西地块)1、2、9#厂房废旧二次装修及设施设备材料处置项目 |
| 其他资产 |
| **** |
| **市 |
| 165,056.84元 人民币 |
| 10 |
| 2026-07-10 |
| 网络竞价 |
| 1、意向受让方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5万元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3、转让标的资产以意向受让方现场勘查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价款或提出质疑、要求补偿,否则视为违约。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视为违约;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最终受让方需在交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转让方要求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取资产。 6、因最终受让方原因,超过资产交割期限仍未提取标的资产或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资产移交,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资产灭失、经济损失、法律纠纷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最终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资产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最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装卸、搬运等一切费用(包括拆除、运输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最终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最终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8、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如遇需拆解、切割等,须经转让方同意后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 9、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 10、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可向最终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