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对近期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检查结果
本次公示涉及企业27家,检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6日。检查结果分为“符合规定”、“限期整改后符合规定”及“不符合规定”三种情形,具体名单及检查结论见下表:
三、公示期限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2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企业换证检查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为便于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具体线索。
联系电话:0979-****173(药械科)
通信地址:**市柴达木中路2号****药械科
邮政编码:816099
五、相关说明
1.公示结论为“符合规定”的企业,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手续。
2.公示结论为“限期整改后符合规定”的企业,应针对缺陷项目立即组织整改,并按时提交整改报告,经我局复核确认后方可换证。
3.公示结论为“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作出不予换证的决定。
特此公示。
****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