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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6年07月01日 发布了****排队叫号系统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运维单价说明;1.该运维单价为本项目质保期服务到期后,采购人后续开展续约运维采购的限价参考、单价比价依据,不计入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不构成本次中标合同的总金额。
2.运维费低于参考价的40%,供应商需限期内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运维人员薪资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运维成本明细、服务耗材支出明细、项目运维实施方案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无法证明报价的合理性、存在履约风险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排队叫号系统项目的数量,最多提供 4份合同。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导诊分诊系统、叫号分诊平台、排队叫号系统)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20%****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20万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 25%,最多得标准分值。 说明: 1.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银行进账凭证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为0分。 2.含有多个产品的销售合同,仅计算符合要求的产品的业绩。供应商需自行标注合同中投标(报价)产品的业绩,无法分辨的业绩无效。 3.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4.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