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变更地字第44030720211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龙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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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地字第440********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大****公司申请变更地字第440********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许可证对应的宗地位于深****办事处下沙迭福片区。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宗地号由G16201-0285变更为G16201-0306;总用地面积由353520.67平方米变更为347162.0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由353520.67平方米变更为347162.01平方米。

(二)绿化覆盖率由“≥27.2%”变更为“不作强制性要求”。

(三)其他规划设计指标维持不变。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20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dp/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2.深****办事处

地址:**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路5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办事处下沙迭福片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

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

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

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

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收件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6443;并在信封上注明“地字第440********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地字第440********00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图

****

2026年7月10日

文档附件:

项目位置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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