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能宁夏煤业红石湾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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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7-10
责任部门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拟对国****煤矿****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国****煤矿****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7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76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国****煤矿****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回族自治区**市**市**镇

国****煤矿****公司

**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项目位于****市**市**镇,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0′40.583″,北纬:38°15′21.487″。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对预处理系统现有厂房建构筑物进行维护修缮;增加**量陶瓷膜(CM)过滤工艺,更新现有污泥压滤系统;**煤泥处理车间、深度处理车间、高低压配电室及集控室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431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17.6万元,占总投资100%。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工地及周边做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道路100%硬化;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洒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对运输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材料等应及时分类清运;使用防尘网或草皮覆盖裸露地面防止风吹起尘土;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绿化,防止扬尘污染。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地面施工和场地内降尘洒水;不能及时利用部分通过临时输水管道输送至矿井水暂存池,待处理站满****处理站进行处理,确保废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首先建设完成地面沉淀池,实现施工废水的**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外环境;施工人员食宿主要依托现有矿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矿井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污水不外排。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的缩短施工时间,分时段进行施工,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将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安排在不敏感的时段,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至白天进行;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其在良好的工况下运转,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用于存放施工垃圾,集中收集至固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处置,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本项目拆除废旧设备拆解后利用配件,不能利****处理站进行处理;在施工场界内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对易引起扬尘的物料采用绿色遮阳网、密目网进行全部覆盖,严禁裸露,强化运输和存放过程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施工期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分别处置,严禁乱堆乱倒;地基处理产生的挖方全部回填,禁止随意堆放。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⑵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管****处理站处理。****煤矿****处理站位于工业场地内,处理规模可满足本项目运维人员生活污水处理需求。

****处理站工程,所采用工艺均为可行工艺,各工段所用设施处理效率能够满足设计要求,矿井水经本项目二级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稳定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较严标准,出水水质满足矿井各用水单元回用要求。

⑶噪声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运营期煤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暂存于封闭式煤泥棚,外售至煤场掺混原煤综合利用;陶瓷膜过滤装置由设备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再生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项目废塑料袋、塑料桶等分类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设备维修废润滑油依托矿井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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