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6〕54号
****关于中国****数据中心二期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中国****数据中心二期工程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市**区华港小区华港路以西、华强路以东、华天路以南、华山路以北,总投资11.89亿元,预计2027年12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通信机楼(2号、4号)、1栋维护支撑用房,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空调通风、给排水、照明等辅助生产系统。项目合计共建成4899个机架,总安装功率为48647千瓦,折合标准机架19458.8个。
三、用能工艺。
项目选用机架式服务器,机架布置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排列方式,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形成5kW、7kW、12kW、16kW及50kW等不同功率等级机架配置,采用房间级空调机房、列间空调机房、冷板式液冷及列间空调混合机房;制冷系统采用“大容量10千伏高压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间接蒸发冷却塔+板式换热器”、“大容量10千伏高压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开式横流冷却塔+板式换热器”与“闭式冷却塔+冷板式液冷”协同的供冷方式。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4899个IT机架(434个功率5千瓦、126个功率12千瓦、16个功率16千瓦、3987个功率7千瓦、336个功率50千瓦,均为1级能效),117台UPS主机(容量500千伏安,1级能效)。
(二)辅助设备。54台变压器(52台容量2500千伏安、空载损耗2.08千瓦、负载损耗15.445千瓦;2台容量630千伏安、空载损耗0.775千瓦、负载损耗5.29千瓦,均为1级能效),7台高压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4台功率1017.5千瓦、制冷量8090千瓦;3台功率609.0千瓦、制冷量7034千瓦;ACCOP均大于12,均为1级能效),62台直流开关电源(电流1600安/电压-48伏,1级能效),83台高压直流电源(容量384千瓦/电压240伏,1级能效),以及精密空调、水泵和照明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天然气、柴油、水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电力和水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59332.21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7975.70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77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37.80吨。****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值)为1.249。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212670.22吨,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802.01吨,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211868.21吨;****中心碳利用效率(CUE值)不高于0.554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单位增加值碳排放不高于9.33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项目IT设备计划采用满足《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3630-2023)和《服务器和数据存储设备能效“领跑者”评价要求》(T/CECA-G 0284-2024)中1级能效要求节能型设备。
2.气流组织优化:优化气流路径,减少冷热风混合,提升制冷效率。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采用冷板式液冷技术,提升了热量传递与散热效率,减少了散热环节的电力消耗。
2.充分利用自然冷源进行供冷,根据气候条件自动切换完全自然冷模式、部分自然冷模式和机械制冷模式,使制冷系统始终保持高效运行状态。
3.冷却塔、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等均采用变频调速节能降碳措施。
4.选用1级能效的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节约电耗。
5.光源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并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降低项目的照明系统能耗。
6.合理规划设计各栋建筑朝向,增强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降低空调冷负荷,节约电耗。
(三)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天然气、柴油、水等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承诺通过购买绿色电力证书,实现80%绿色电力消费。若国家、省有更新绿电绿证要求,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2.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3.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4.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5.严禁利用项目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集团****公司****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集团****公司****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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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政务和数据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