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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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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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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000.00 | ||
| 1.对单位所属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安全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灯,确保各系统运行正常,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 2.服务要求:月检在每月30日前完成。每次检查完毕,乙方须在次月5号前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甲方须在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各留一份。 3.如需要更换设备、器材、配件,由中标方提出具体型号、规格、数量。费用单次在100元以内 (含本数)的,中标方负责承担,费用单次超过100 元的,在得到采购方相关人员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更换费用由采购方承担,或者由采购方直接提供待更换的配件。 4.质量要求:严格对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消防设施通用规范》(CB55036-2022)等行业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如有行业标准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