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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要求,现将****《新能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省**州**市雨过****机械厂旁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2026年07月11日起至2026年08月0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蒋总
联系电话:181****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