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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展示墙改造项目询比
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7月12日
****文化展示墙改造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文化展示墙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有文化墙墙面涂料铲除、清理、底层打磨,开裂部分修补、墙面造型修补、文化墙重新做外墙漆,**四个不锈钢宣传栏等。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 名 |
标 的 名 称 |
施工 工期 |
数 量 |
招标控制价(元) |
| 1 |
****文化展示维修改造项目 |
15天 |
1 |
46548.85 |
四、供应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次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复印件;
(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安静当事人名单;
(4)其他说明:参与比价单位需查勘现场,了解原有文化展示墙内容,重新制作不得随意更改原有文化内容。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9:00(**时间),地点为****行政楼三楼党建室【地址:**市**区**塘街道株化生活区】,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名 称:****
地 址:**市**区**塘街道株化生活区
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180****3347
文字:程霞霜
编辑:姚锦
一审:学生工作部
二审:言志强
三审:徐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