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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革**擦咔乡羌堆村一组那屋至玉国转场道路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地区-革**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规定,革**擦咔乡羌堆村一组那屋至玉国转场道路于2026年7月5日通过了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向本工程建设单位、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普工 联系电话:135****1332 验收单位:张工 联系电话:182****5173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