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相关规定(试行)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3〕23号)等文件要求,我院于2026年7月10日对检验、病理标本外送检测机构进行了公开遴选,现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基本信息
****检验、病理标本外送检测机构遴选
二、中选机构名称
****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异议与投诉反馈
1.公示期间,参与遴选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结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注明异议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异议理由,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2.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行政办公楼二楼209室。
3.监督电话:0917-****420
4.监督科室:****办公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遴选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评审过程全程留痕并接受监督。若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
****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