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校区、马正开校区卫生间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
1. 施工内容:包含两所校区办公区域、师生公共区域卫生间共96个卫生间蹲坑单元进行系统性改造,具体施工内容包括原有蹲坑拆除清运、砌砖抹灰、防水施工、墙地砖铺贴、洁具及配套设施更新等。
2. 施工规范:所有施工流程、材料选用、施工工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壮族自治区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防水工程规范、校园校舍改造安全标准及环境卫生施工相关规定;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校园环保检测要求,无异味、无污染,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安全合规、经久耐用,完工后满足校园日常运维使用要求。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总价控制在9.995313万元内,响应报价高于此预算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本次比选为综合评分综合比选,择优选择**单位,严控施工质量,杜绝低价恶性竞争。
(四)现场勘验说明
为确保各响应单位精准掌握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及报价文件,本次项目支持响应单位现场勘验。响应单位须提前致电对接人预约入校勘验,可前往**市**区**路73号(******校区)、****中心区港安街(马正开校区)实地核查场地条件、原有设施现状及施工边界;勘验过程严格遵守校园门禁、安保管理规定,勘验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人员安全责任、财物损耗全部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二、报名条件
(一)资质主体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相关业务。
(二)施工能力要求
具备承接校园小型室内装修施工能力,拥有固定的施工团队及配套施工设备,熟悉校园施工现场管理规范;近2年内无工程质量纠纷、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三)信用要求
企业信用良好,无重**全事故记录、无行业失信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教育系统**黑名单。
(四)**形式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关联关系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 与我校教职工存在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响应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担任响应单位的董事/监事、是响应单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情形)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3. 响应单位应如实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我校相关工作人员与响应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依法主动回避本次比选工作。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经办人办理);
(三)响应单位建筑装饰、防水施工相关资质证书、现场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装修施工专业资质证明;
(四)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无安全生产事故、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五)适配校园场景详细施工方案、工程安全实施方案、师生防护专项方案及完整报价清单(报价清单逐项列明材料单价、人工单价、辅材费用、税费、工程总价)。
四、申报材料递交要求
纸质版申报材料须提交正本1份、副本1份。全部申报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于2026年7月17 日17时前递交至**市**区**路73号(********后勤处钟老师收。
报送申报材料密封要求:全套文件密封装订,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本次征集所有比选申报材料均不予退还,逾期送达、未按规范密封、材料缺失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五、比选安排
(一)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适配校园运维的原则。
(二)响应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全套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自动视为放弃参选。
(三)申报材料内容须最大限度满足本次公告各项采购条件,报价明显低于本地装修市场平均价的,响应单位必须书面出具成本明细及低价合理性说明,未提交说明、说明不合理的,该项报价不予采纳。
六、其他说明
(一)所有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本次报名、现场勘验、材料编制、参选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最终评选结果如何,****不承担任何补偿、赔付费用。
(二)响应单位严禁围标、串标、虚假报价、伪造资质材料,一经查实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同步留存违规记录,纳入我校服务商黑名单。
(三)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与****签订施工服务合同,合同核心条款以本次采购公告、中选响应文件为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范围、材料标准。加急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采购公告由****负责解释。公告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官方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189****9006
递交地址:**市**区**路73 号(******校区)
附件:
2.(上控价)******校区、马正开校区卫生间改造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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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
撰稿:钟佰良
编辑:钟佰良
初审:李秀凤
二审:何伟源
终审:杨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