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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点:****镇社贝明珠二路15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于****镇社贝明珠二路15号进行迁改扩建(东经:114° 1'34.470",北纬22°55'35.640"),总投资1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 1738m2,建筑面积为1898m2,(东环建〔2026〕1197号)批复项目年加工塑胶制品280万个。项目实际建设过程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内容(以下简称“一期”)。一期建设规模约为年加工塑胶制品205万个。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11日至2026年08月0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134****3374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