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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7-11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闫佳智 | 项目名称: | ******秀山至**印江高速公路(**段)TJ-2标项目爆破设计施工服务外包任务 |
| 公示期: | 2026-07-11 ~ 2026-07-15 | 联系人: | 闫佳智 | 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电子邮箱: | 电话: | 153****9031 |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 公示内容: | 1、****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不含税总价为****4000.00元,税率为9%,含税总价为****4860.00元。 2、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价格,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固定单价,包含完成对应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运输、保险、安全防护、技术服务、协调、罚款(乙方原因引起)、风险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差;除特别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工程量结算方式:工程量为暂定数量,****施工队伍及乙方三方共同现场实际测量确认的工程量据实计量。每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当期《进度工程量确认单》,甲方按内部流程审核确认后,将据以编制并完成《工程进度计量表》的审批程序。审批后的进度计量仅作为支付当期进度款的依据,如乙方未按要求时间提交进度报量,甲方也可自行出具工程量表并签发进度计量金额,因乙方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报量和审核签字手续影响进度款支付的,由乙方承担损失和相关责任。工程结算条件满足后,乙方应在30日内提交《竣工工程量确认单》,经甲方劳资员审核确认乙方保障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相关工作及过程资料完结后,甲方按内部流程审核确认后,将据以编制并完成《工程结算书》的审批程序。 。 乙方需在计量完成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按以下标准支付当月进度款 隧道及人工挖孔桩(含抗滑桩)爆破工程(火工材料费用除外),于次月25日前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5%;爆破所需火工材料费用,按下月计划采购金额,于当月15日以预付款形式全额支付,当月实际消耗后按实核算,结余部分多退少补,纳入次月进度款统一清算。 尾款:本项目爆破作业全部完成,经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爆破记录、结算资料等)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项目整体交工验收后无息付清。 甲方在支付进度款时,有权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罚款等款项,当期不足扣除的,可在后期款项中抵扣或另行追偿。 5、本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发生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及交通安全事故;无死亡事故;轻伤不得大于2人。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乙方需达到市级文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