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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迁改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调试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迁改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省**市横沥镇横沥骏马路255号2号楼103室(东经113°57′38.761″,北纬23°2′17.047″)建设,占地面积2578m2,建筑面积2578m2,总投资300万元,员工25人,年生产钕铁硼磁铁20万个。于2026年5月21****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1437号)。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乔彦兵
联系电话:137****8385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